浙江工业大学招生简介,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MBA招生现场确认信息

100 2022-06-07 07:36 宣传员

1、浙江工业大学招生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创建于1953年。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浙江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浙江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3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朝晖校区(含德胜园)地处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33号);屏峰校区地处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内)。

第十条 就学地点: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屏峰校区就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日语、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专业(在浙江省招生为艺术设计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四个专业)要求75分(含)以上。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学校在浙江省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只要政审、单科成绩、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高考总分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健行学院的基本条件(不含:三位一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高出省第一段线50分(含)以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3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排名均列专业前30%,符合学校保送读研基本要求,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保送推荐资格(具体办法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直接选拔优秀新生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实施办法》)。

(二)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6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确认时,确保专业确认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9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确认时,确保专业确认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选考科目物理成绩优秀的学生,在学校理工科类内专业确认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确保专业确认到其所填的专业。

(三)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中学表现,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情况,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奖金额为5000元/人。

第二十五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学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三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新生学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浙工大发〔2015〕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专业类内有专业学费标准差异的,按专业确认后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三十六条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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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MBA招生现场确认信息

2020年mba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提醒大家仔细阅读2020年mba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不要错过重要时间节点。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mba招生现场确认信息内容如下: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mba现场确认信息

一、mba网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名时需缴纳报考费每人每科次50元。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二、现场确认(网上信息审核)

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9日17:00,逾期将不予办理。

浙江省今年开始实施网上审核,请考生仔细阅读网上确认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上传”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信息所需上传的相关材料标准请详见各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1.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用去现场进行确认。

2.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携带相关资料到各报考点现场审核地进行原始材料人工审核。

审核未通过或网上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

三、笔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综合,下午14:00-17:00英语(二)

考试地点为报考点指定考点。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各报考点信息如下:

1、杭州

网址:杭州教育考试网

地址: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5楼

2、宁波

网址:宁波教育考试院

地址:宁波市开明街89号

3、温州

网址:温州市教育招生考试网

4、嘉兴

网址: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地址:嘉兴市勤俭路975号

5、湖州

网址:湖州教育考试中心

地址:吉山北路6号

6、绍兴

网址:绍兴教育考试网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小校场5号绍兴教育综合大楼

7、金华

网址:金华市教育局

8、衢州

网址:衢州市教育局

地址:衢州市教育考试院,西区九华北大道88号

9、丽水

网址:丽水市教育局

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丽水市教育局三楼)

10、台州

网址:台州教育

地址:台州市椒江康平路188号教育局大楼一楼报名大厅

11、舟山

网址:舟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地址:舟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新城翁山路299号3楼报名大厅)

其他注意事项

1.在信息确认时,考生务必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信息。经过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浙江工业大学:向寒门学生定向招生

今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新生计划总数较往年略有减少。学校办学目标是至2020年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为更好地与目标相适应,学校将本科招生数控制在一定规模以内。

学校今年增加了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数,面向浙江省内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20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关注。

同时,学校4个美术类专业招生在浙江省内批次发生变化,从往年的第二批调整至第一批次招生,分别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公共艺术、动画四个专业。

另外要提醒考生的是,学校大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院分类招生政策,有少量专业的招生方式、专业归属学院作了调整。

4、2020浙江工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各高校2020考研招生简章正在陆续公布,考研频道整理了《2020浙江工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共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963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4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23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9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等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经复试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确认。

我校列入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一志愿考生以及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均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20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无法投递等问题。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设计专业硕士(代码135108)、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10000元/年;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2.5万元(全程);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代码125100)为10.8万元(全程);工程管理(mem)专业硕士(代码125601)为5万元(全程)、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代码125200)为4.5万元(全程);会计(mpacc)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8万元(全程)。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定比例);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8000元/生,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分别获得8000元/生和12000元/生。

4、新生奖学金: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单项奖学金: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奖励1000元。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各项奖助学金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审发放。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设置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设立了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二、住宿情况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定向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三、培养所在校区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环境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工大路1号)。

录取在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或者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录取mba教育中心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二)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zjut.edu.cn/

十五、咨询、申述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楼205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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