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大避母,女大避父

100 2020-03-13 00:05 阿拉木汗常安

        我们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自古人们的各种交流行为都被限制在礼仪之下。这样的好处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不出格,家庭和睦,家族得以延续。

        家庭中父母与子女要上慈下孝,讲究“儿大避母,女大避父”。幼儿开蒙后,不再与父母同床同屋,沐浴更衣皆要避开异性。这样的好处其一可以提醒幼儿的性别意识,形成独立人格,其二可以避免小孩子看到一些场面尴尬。“儿大避母”,男孩子的教养工作主要由父亲完成,所谓子不教,父之过。母亲要逐渐地把男孩子当男人看待,他不再是你的娇宝宝了,母亲要学会放手让父亲来管。“女大避父”,女儿的教养主要靠母亲,父亲与女儿的相处要保持一定距离,衣冠不整或者身体不必要的接触,都被视为无礼。《红楼梦》中林如海送林黛玉去贾府,主要也是因为没有母亲来教养林黛玉。

        “儿大避母,女大避父”更深的原因是我们汉文化有自己认可的伦理纲常。成人婚嫁后,与伴侣的亲密是绝对私密的,此事不可示人。汉文化中,婚嫁必须是同一辈人,最低分为三层关系:

        一、祖父母辈

        二、父母辈

        三、子女辈

只可同辈成婚,否则视为乱伦。然而,在西方一些国家和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中,最低只有两层关系:

        一、父母辈

        二、子女辈

除了子女不可与父母成婚外,其它不计。只要合适,侄女辈可以嫁给叔叔,外甥辈可以娶姨母。新疆维族原来有一风俗,出嫁的女儿要把长子还回母家,补偿母家减少的人口,可能现在这个风俗淡了。我小时候的一个维族女同学阿孟古丽15岁嫁给了她的小堂叔,当时我很震惊,极其不理解。

        后来,在《圣经》里读到,罗得的两个女儿迫于无男得子,为了子嗣灌醉父亲同寝生子,生下的两个孩子分别是摩押人和亚扪人的始祖。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因为文化习俗和文化心理不同,他们视作理所当然,我们视为乱伦,希望这种以讹传讹的说法不要再被中国人拿来戏谑,尽管有些人说什么前世,这本来就是错的,好吗?

        提倡“儿大避母,女大避父”,一、可以铲除一些培育妈宝的土壤;二、让孩子更好地重视珍爱自己的身体,避免猥亵;三、明晰家庭中男女的边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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