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宣传稿

100 2022-08-31 10:25 小宣

韶交人函〔2014〕109号

关于做好市交通运输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韶关航道局,局直属各单位,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及时总结、交流各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汇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现就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工作动态。反映活动进展情况,特别是每个环节的计划安排、活动开展、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中的创新做法,形成内容简明扼要的动态类信息。

典型经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查摆问题、自我剖析、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以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过程中的工作经验、特色和成效,在综合分析基础上,形成有深度、有份量的综合性信息。

先进事迹。注意搜集、挖掘活动开展过程中,党员干部在提升党性修养、服务人民群众,反对歪“四风”、大兴好“四风”等方面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

实践成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通过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形成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情况反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意见和建议,以及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措施。

二、报送要求

把握报送信息的重点。以紧扣主题、展示“亮点”、突出“特点”为主,注重发掘典型事迹,并遵循简练、严谨、规范的原则,避免报送程序性、一般性活动部署和进展,避免报送新闻稿、讲话稿类的信息。

确保报送信息的质量。要求信息客观真实、内容准确、情况清楚,简明扼要、言之有物,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创新的特色亮点。

注重报送信息的时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起草、审核、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按时报,创新活动及时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原则上各单位各部门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信息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注明“实践活动信息”。局实践办将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采取定时不定时方式对各单位送稿率及用稿率进行通报。

联系人:杨蕊,徐希;联系电话及传真:8896868;电子邮箱:。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3月5日

抄送:局领导,副调研员。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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