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作文(以时尚为题写一篇作文)

100 2023-02-07 18:41 学生文摘 手机版

1.以“时尚”为题写一篇作文

让学习成为一种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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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年纪还不到四十,就把全部精力、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整天为孩子读书奔忙,或陪读,或辅导,或请家教,或找老师补习,而自己却疏于学习。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关心孩子的学习是父母的责任,这没有错,天经地义。但因此而放弃自己的人生目标与人生追求,放弃了自身的继续学习和奋斗,乃是认识的误区。这个认识误区或许与旧的体制有关,获得文凭就等于获取了铁饭碗,于是就以全部的精力去帮孩子获取文凭和铁饭碗,却不知这不仅使人才培养失去意义,而且也是过时的认识。

学习不仅是青少年的事。一个人活在世上,终身都需要学习。“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句话,恐怕不仅是对孩子们说的。青少年时代学的东西,还得时时温习方能经世致用,转化成一种立身处世乃至于立业成功的能力。何况学海无涯,学无止境,即使是饱学之士也难以穷尽世间学问。因而,“活到老,学到老”,确是人生至理,成为老一辈革命家勉己励人的格言。当今之世,知识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在哪一个年龄阶段放松或放弃了学习,就会在哪一个年龄阶段落伍。终身学习,已经成了时代的必然要求。不少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

学习不仅是莘莘学子的事,整个社会都应该有读书学习的氛围。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当然是学习的场所,然而,其他社会组织又岂能与学习绝缘?即便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也不能例外。比尔·盖茨就在以“学习型组织”的理论指导企业管理,努力把微软公司建设成为“学习型企业”。因为,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创造发明出现,才能具备快速应变市场的能力,才能够充分发挥员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作用,从而获取最佳的效益。全民学习,将成为时代的必然趋势。对个人而言,在学习这方面先走一步,走快一点,才能在工作中、事业上保持优势。对城市而言,有效地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创新能力,正是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创建文明的最佳结合点。

学习使人充实,使人进步,也使整个社会充满创新的活力。应该让学习成为一种时尚。当然,学习对个人、对企业,对一个地方和单位,首先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内在要求。这不是靠搞形式主义所能奏效的。应付上级检查的学习,徒然浪费人们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只会令人生厌,不会有任何实际成效;“要我学”的学习也不可能持之以恒,只有“我要学”的学习,才能学得下去,学出滋味。不要说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就是边远山区的农民,一旦懂得学习的重要性,看到学习能使他们看清致富之路、得到致富之术,一旦发现学习能使他们掌握法律常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体会到学习能使人们活得更有质量更有乐趣,就有可能进入一种“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的境界。无论是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城市,还是学习型乡镇,需要组织者做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引导人们意识到这种需求。

这里还要说,一个人三四十岁正是黄金年华,事业刚刚起步,生活道路很长。虽然天下没有不为孩子操心的父母,但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未必是明智的态度。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事业有成的父母本身就是子女的榜样。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难道不是一种很好的陪读、辅导、家教和补习吗?

当学习成为人们的实际需求,才会成为一种时尚。

2.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 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 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 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 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 后,还 剩什么。所以——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 没 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 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 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 特青春 ,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 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 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 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 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 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 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 、90后 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 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 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 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 的佼佼 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 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 的机会 ,也将各方面文化 知识大众化普 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 的“明星老师 ”。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 其 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 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 ,非某 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 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 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 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 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 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 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 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 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 成长 ,静下心来耐心思考 ,学会将有用 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 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 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 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 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 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 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请采纳奥

3.以时尚为话题写一篇作文,600字左右

时尚文化--让我欢喜让我忧

哈利波特骑着魔法扫把来啦!

韩寒夹着《三重门》来啦!

周杰伦弹着一曲《东风破》来啦!

…………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

4.关于时尚的议论文作文

品位时尚

时尚,许多人将它视为昙花一现,稍纵即逝。如今紧跟时尚的流行衣物,流行歌曲层出不穷。然而我想说,经典也是一种时尚,一种在过去流行,现在流行,未来也必将流行的时尚。

品味一本名著,就是在品味时尚。你或许会流连于«论语»中孔子博大精深的儒家思想,为他“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感到认同,为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待人方针感到赞赏;抑或在«红楼梦»中体会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凄婉爱情,为贾府物事今非感到慨叹;在«大卫科波菲尔»中感受到幼年丧母,自立自强的大卫科波菲尔的伟岸形象;在«高老头»中品读那个溺爱女儿的父亲,那些将父爱视为沙土挥霍的女儿;在«双城记»中体味法国大革命的艰辛与无情;在«巴斯克维尔猎犬»中体会福尔摩斯的神勇机智,料事如神……这些书在历史的长河中并未被埋没,而是如陈年老窖一般被世人所典藏,它们是永恒的经典,亦是永恒的时尚。

品味一支优美的古典乐,就是在品味时尚。你或许会在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中听到他对命运不公的呐喊,对生活的希望,悲苦交织才是人生;你或许在柴可夫斯基的«蓝色多瑙河»中平静自我,感到月光如水一般的流淌,是那样澄澈那样美好;你或许在庞培的«G大调»中感受到生活的澎湃,生活的激昂,每一天都乐观向上,每一天又都充满希望。古典乐亦是一种时尚,它是人们又一精神食粮,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如今网络小说,网络音乐已经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它们大多描绘男欢女爱,并不适合于中学生。品味名著,古典乐等等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时尚,在其中修养身心,提升自我,完善自我世界观与价值观。而那些粗俗的娱乐文化产物,只会对我们产生不良影响,我们要懂得明辨是非,向那些低俗文化摇头说“不”,而不是盲目从众,成为时代的牺牲品。

品味经典,品味时尚。经典是一种时尚,一种在过去流行,现在流行,将来也必定流行的时尚

5.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一篇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诱惑,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时尚迷。 我喜欢购买时尚杂志,对于一年的时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我和许多时尚爱好者一样,我有偶像。那便是耍着双截棍唱着“哼哼哈哈”的周杰伦。我喜欢两耳塞着耳机,听着他的歌漫步在校园里;我喜欢疯狂的购买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我喜欢在床上,边唱边跳“双截棍”。对于讽刺和辱骂他的人,我感到讨厌,我喜欢他的音乐,虽然有时候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我依旧喜欢他,妈妈总是说我是疯子,连人家唱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如此喜欢。 以前,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猪了。可今年流行“黑白猪”,于是我便买了一大包,有:笔、尺子、吊饰、玩偶、包包……买回来还欢喜得不得了,妈妈问爸爸:“这孩子是不是烧昏了头,她不是最讨厌猪吗?”爸爸只是点点头。看着这些“黑白猪”,我第一次觉得猪很可爱! 我喜欢上网,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我总是不断的更换我QQ秀,因为这是一种时尚;我总是QQ空间里放置许多帅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我也一直尾随其后。我总是和好友谈论时尚,一起购。有时候,我觉得,我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来,我的魂便被勾走了。 时尚迷就是时尚迷,喜欢跟着潮流走,经不住半点诱惑。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点题,有力收束全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

6.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7.关于时尚作文;八百字

何为“时尚”?其实自己还没认真的查过词典,不理解其后面含义,估计就是一些流行的东西,或者是比较“先进”的吧!估计归估计,但说起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不清楚它的意义吧! 通常的说他这个人,是个“时尚”的人,则多为物质上的,诸如,衣服、化妆品、所用物品等等,人家说你“时尚”,你口里不说,但心里肯定会偷着乐一番,仿佛证明了你没有落伍,已是个“前卫”人了;还有一种可想而知,当然就是精神上的了,所谓精神时尚,就是干出的总是随大流的行为或风度等等,当然能被称为“时尚”的人得有足够的家底作保证。 然而,不管你穿得如何潇洒,打扮得如何漂亮,用的是如何流行的东西,干的是如何疯狂的事,也要理智的清楚:“不能出格!”近来读到一则报道,有家影楼以日军服装为卖点招揽生意,居然有一对新人就冲着这来了。新郎说:“就是为了图个新鲜,玩个开心,赶上时尚。”我真想扯掉他的衣服质问他:“难道这就是时尚?!”也许他是个文盲吧,并不太理解中国的历史,难道能开影楼的老板也是文盲,这我确实有点怀疑,他竟公然的在影楼里挂出日本侵略军官的服装,马刀、马靴来供人摄影,这使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一件事,我国一位当红的女明星,竟然穿着印有侵华日军军旗的衣服拍时装照,结果遭到了国人的唾骂。 悲夫,“时尚”! 诸如此类可谓“盲目时尚”,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时尚”。商家只要益用一切手段来获得利益,不管其意义的好、反;消费者则盲目的追求新鲜,也不管其意义的好反,以为新鲜的就是时尚,其实他们才是叫最不“时尚”的人。 其实“时尚”正如前面所说,你得有个格,不能出格,要有必定的原则,那篇报道反映了如今社会的一个现象,部分人的思想觉悟仍不高,所以你要想做一个真正“时尚”的人不只要钱包鼓鼓,更要提高本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些成心义的事,这才是真正的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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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时尚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的老农,摸摸后脑勺,说:“俺们这旮旯,时尚就是盖起小洋楼。”

博览群书,满腹经纶的学者推推眼镜说:“时尚就是fashion。”

不谙世事,天真烂漫的孩童会一边玩着沙子一边说:“时尚,就是战陀螺,旋风战车!”

初出茅庐,追赶新潮的少年说:“时尚,就是李宇春,张靓颖。”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的眼里也有一千种时尚的定义。

乘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我寻觅着时尚。

20世纪30年代,把时尚穿在身上。

旗袍是东方之美最精辟的演绎。20世纪30年代也正是旗袍的黄金时期,在那时,旗袍引领着时尚,也形成了时尚。印象最深的应是《花样年华》中张曼玉对旗袍的演绎,将旗袍的时尚引领到了极致:或高雅或冷艳的眉眼,或颀长或温婉的身姿,伴着一件件不同款式的旗袍,袅袅娉娉地出场。我总认为旗袍在中国的时尚,绝非偶然,因为只有中国女人才能将旗袍诠释得如此完美。穿出那“杨柳小蛮腰”,穿出那“惊若翩鸿,婉若游龙”,穿出那份婀娜多姿,穿出那份欲语还休。时尚在旗袍的各个部分都被演绎得恰到好处:云锦中是时尚,开衩中是时尚,褡扣中更是时尚。脑海中,这样两个经典的场面也许是对旗袍之美最得体的诠释:坐在古老的香凳上,跷起秀腿,竖起纤细的兰花指,轻抿一口上好的龙井;或是焚一炉檀香,着一身月白镂空旗袍,在袅袅烟雾中,垂着粉颈,黛眉中隐含着一丝忧郁,低头翻着线装书。引领这种时尚的人也很多,《京华烟云》中的姚木兰,《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和《半生缘》中的顾曼桢是也。

21世纪初,某个夏季。

一股旋风刮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成为4亿多人每天的必修课:“超级女声”,一个崭新的词汇,正在以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撞击我们的眼球和耳膜,上至花甲老人,下至无知孩童,都是超级“粉丝”。“玉米”,“笔迷”,“凉粉”、“盒饭”,这些原本普通的词汇现在正变得时尚,一群满怀音乐梦想的女生,在高高的舞台上,眩目的灯光下,用自己充满自信的歌喉,初显魅力的嗓音,展示出自己迷人的风采。她们表白着《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讲述着《黑色幽默》,高呼着《谁与争锋》,用年轻与活力站在这个时代时尚的风口浪尖,引领着潮流。也许有人要说,这纯粹是一种炒作,这些女生们自己也不会想到,几个月前还要天天挤公交上学,如今却已成了万人瞩目的青春偶像。但不可否认,她们的确为这个夏天带来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正如一位著名音乐人所说:“十年后,她们也能像《红楼梦》《西游记》剧组那样,在《艺术人生》重聚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回忆着这个夏天的狂热。”这也许正是超女们所能达到的境界。因为正是她们,主宰着这个夏天的时尚。

2005年,时尚是想唱就唱,热情奔放。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也许正是时尚之所以成为时尚的原因和动力。

时尚,她总是伴随着时代的旋律,或淡妆或浓抹地摇曳着绰约风姿,谱写着属于自己的那段乐章,装点着你我如诗如梦的生活。

9.求一篇关于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我喜欢购买时尚杂志,对于当今的时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我和许多时尚爱好者一样有偶像,那便是耍着双截棍唱着“哼哼哈哈”的周杰伦。我喜欢两耳塞着耳机,听着他的歌漫步在校园里;我喜欢疯狂的购买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我喜欢在床上边唱边跳“双截棍”。我喜欢他的音乐,虽然有时候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我依旧喜欢他。妈妈总是说我是疯子,连人家唱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如此喜欢。

以前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猪了,可今年流行“黑白猪”,于是我便买了一大包,有:笔、尺子、吊饰、玩偶、包包……,买回来还欢喜得不得了。妈妈问爸爸:“这孩子是不是烧昏了头,她不是最讨厌猪吗?”爸爸只是点点头。看着这些“黑白猪”,我第一次觉得猪很可爱!

我喜欢上网,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我总是不断的更换我QQ秀,因为这是一种时尚;我总是QQ空间里放置许多帅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我也一直尾随其后。我总是和好友谈论时尚,一起购东西。有时候,我觉得,我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来,我的魂便被勾走了。时尚迷就是时尚迷,喜欢跟着潮流走,经不住半点诱惑。

10.请以“时尚”为话题,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文体不限

请参考我的文献:

"时尚"这个词现在已是很流行的了,英文为fashion,几乎是经常挂在某些人的嘴边,频繁出现在报刊媒体上。追求时尚似已蔚然成风,

可时尚是什么?时尚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实验、而后来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简单地说,顾名思义,时尚就是“时间”与“崇尚”的相加。在这个极简化的意义上,时尚就是短时间里一些人所崇尚的生活。这种时尚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衣着打扮、饮食、行为、居住、甚至情感表达与思考方式等。很多人会把时尚与流行相提并论,其实并不如此。简单地说,时尚可以流行,但范围是十分有限的,如果广为流行,那还有时尚的感觉吗?追求时尚是一门“艺术”。模仿、从众只是“初级阶段”,而它的至臻境界应该是从一拨一拨的时尚潮流中抽丝剥茧,萃取出它的本质和真义,来丰富自己的审美与品位,来打造专属自己的美丽“模板”。追求时尚不在于被动的追随而在于理智而熟练的驾驭。 总之,时尚是个包罗万象的概念,它的触角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一直对它争论不休。不过一般来说,时尚带给人的是一种愉悦的心情和优雅、纯粹与不凡感受,赋予人们不同的气质和神韵,能体现不凡的生活品味,精致、展露个性。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人类对时尚的追求,促进了人类生活更加美好,无论是精神的或是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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