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论文(大学生就业问题议论文1500字以上)

0 2023-12-09 12:02 xswz 手机版

1.大学生就业问题 议论文1500字以上

目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逐步呈现出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转移、由一国向全球蔓延、从经济领域向社会其他生活领域扩展的趋势。美国实体经济的疲软,直接造成中国经济及其他领域面临严峻形势。而大学生就业问题首当其冲。据统计,仅2008年上半年,全国就有6.7万家民营企业倒闭。这么多企业倒闭,肯定会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而导致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在挑战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

一、2009届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挑战

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原本积重难返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变得更加严峻:一方面,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610万,这些应届毕业生急需要就业;另一方面,许多用人单位削减甚至取消了校园招聘计划,使人力资源供需出现了严重的不均衡,毕业生就业面临最冷“寒冬”,主要表现在:

1、从国家宏观角度看:

(1)2009届毕业生人数创历史新高。由于国家连续扩招,毕业生人数始终保持较快增长,待就业毕业生数目巨大。在金融浪潮席卷而来,经济持续低迷的今天,09年大学生就业工作任务非常艰巨;(2)国家经济增幅放缓,新增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减少。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预计我国在未来几个月乃至相当长时间里可能面临经济发展减速、出口减少、财政减收、外汇储备缩水以及待业人员增加等情况;(3)相关就业保障政策的出台,比如《劳动合同法》,在进一步完善我国雇佣关系各项规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会导致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的问题上慎之又慎。

2、从用人单位角度看:

(1)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经济滑坡导致消费需求下降,投资需求萎缩,从而引起对新增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减少,导致许多单位削减甚至取消招聘计划.一些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的院校,由于所设专业限制,所受冲击必将更大;(2)不少用人单位在选择大学生时存在或多或少的误区,主要有:首先,学历要求更高。在强调能力决定未来的今天,学历仍然被视为寻找工作的敲门砖。从今年下半年各地举办的人才供需交流会以及我校举办的秋季校园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来看,尽管经济“萧条”,但一些知名用人单位本着“人才储备”的目的,还是提供了一定的用人计划,但企业的门槛提高、待遇降低,却是可以明显感到的变化。 第二,存在性别歧视。女大学生明显处于劣势,由于女大学生生理因素、婚姻因素、成就动机,以及生育保险费和女工劳动保护费用等,将来工作成本比男大学生大。所以,在招聘一些岗位时,用人单位更倾向于男性。第三,生源地域歧视。不少用人单位考虑到本单位的业务情况与当地联系紧密程度,希望招聘的大学生熟悉当地方言及风俗,甚至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网等,选用人才时优先考虑本地人才。第四,过分看重工作经验。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用人单位很难像以往那样给予新晋员工较长时间的实习和培训。从成本的角度来看,他们更愿意录用那些有相关工作经验、可以直接投入工作的应聘者;(3)《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出台,增加了单位用人成本,保障了弱势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使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更加谨慎,在情况不明朗,需求不紧迫的时候,一般较少或不考虑增加招聘计划。

3、从学生角度看:

(1)“硬件”缺乏。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想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硬件”。即学历、成绩、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动手能力等。目前的现状是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理论素养不高,专动手能力较弱、缺乏必要的社会实践;(2)“软件”缺乏。除了所需的“硬件”外,毕业生还需要一些“软件”傍身。比如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情绪控制能力、时间管理能力、就业能力等,这些能力对于工作的获得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3)毕业生就业观念滞后,存在盲目的乐观或悲观情绪,择业观、价值观、人生观尚存偏差。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同时也使得部分毕业生因此错过了“最佳”的就业时机;(4)金融危机的影响,使一些毕业生打算延迟就业,期待危机过后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殊不知,不及时就业一方面使自己前面的投入一无所获,另一方面也浪费了自身作为应届生应有的优势。

2.想要一篇有关大学就业观的论文 字数1500 观点正确就行

夏季来临,又一批大学学子即将毕业。对他们而言,就业是迈入社会的第一道门槛。由于毕业生数量连年增加,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大学生就业难,并不意味着我国大学生过剩。据统计,我国大学毕业生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仅有发达国家的1/8,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是,一些大学生找工作时一门心思盯着大城市、大单位,甚至数千人竞争一个岗位,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虽急需人才却应者寥寥。

因此,大学生就业难,固然有高校迅猛扩招与就业岗位增长缓慢之间矛盾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一些大学生就业观念存在问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培养良好的心态,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的一剂良药。

转变“精英”意识,树立普通劳动者观念。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但不少大学生依然抱有“天之骄子”的优越感,认为读了大学就理所应当有个好工作,留在大城市、大单位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些家长更是希望孩子毕业后能抱上“金饭碗”,因此找工作时一味追求物质待遇,重地位、重名利,缺少吃苦精神、奉献精神。实际上不同工作岗位只是社会分工不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别,大学生也是社会阶层的普通成员,要以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选择工作。

降低期望值,拓宽就业领域。每一位毕业生都希望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每个人能得到什么样的工作要受到自身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制约。有的大学生好高骛远,对自身期望值过高,盲目追求超出本身能力的热门岗位、高薪待遇,最终落入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境地。大学生择业时,首先要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不仅要考虑“我想从事什么”,更要考虑“我适合干什么”,确定符合实际的期望值。放宽视野,把目光从竞争激烈的热门岗位移开,更多从自身实际、发展空间考虑,会发现务实往往“海阔天空”。

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次就业定终身”,造成毕业生择业时顾虑重重,生怕入错行误终生。如今竞争上岗、人才流动和再就业已成为普遍现象。职业是可以变化的,就业是一个动态过程,大学生要以平常心对待第一次就业,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先生存,后发展”的心态。即使初次就业不理想,以后也可以重新择业。

面向基层就业。广大农村、边远地区、基层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最大空间,可供大学生施展才华的空间也很广阔。一些大学生不愿下基层,一是怕吃苦,二是认为没有“前途”。近年来,国家对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在基层能得到多方面锻炼,积累实践经验,更有发展的潜力,对个人成长是极为有益的。北京去年开始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就在基层取得了很大成绩。

变被动就业为自主创业。近几年自主创业成为就业新方向。国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税收、贷款等多方面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生拥有较高知识和技术,富有开拓精神,蕴涵着巨大创业潜能。自主创业,不仅能缓解巨大的就业压力,更是大学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聪明才智的广阔舞台,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就业趋势。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社会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广阔空间。转变观念,开拓视野,以理性、务实的心态迎接就业挑战,会发现工作并没那么难找,生活中机会其实无处不在

3.大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论文

这虽然是篇论文,但是你完全可以自己去写一写,看似遥远的各种权利如“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等”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上,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原来一直都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到临头才明白,一切就太晚了,比如,你现在知道你在学校里到底有哪些合法权益吗?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了呢,你自己能发现吗?你有意识去注意事情在法律环节当中值得留心的地方吗?比如你作为在校大学生去社会从事实习工作,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的纠纷,而用人单位以你还是在校大学生的身份规避法律责任,你知道有哪些法律条文涉及到保护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吗?。

4.大学生就业的论文

大学生就业到底难在哪儿? 摘要:当前大学生就业最大的特点是毕业生总量大、增幅高,与整体就业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的现状相矛盾,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主要是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错位,及毕业生综合素质差。

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才是当前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 大学生 就业难 现状 成因 人才缺口 解决途径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现状 自1999年开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向社会大规模的扩招,2003年, 毛入学率达到17%,2004 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400万人, 在2003年382万人的基础上又增加20万人, 按照马丁特罗的理论, 我国已步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高等教育“ 精英” 阶段进入到“ 大众化” 阶段后,一方面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另一方面为国家建设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才,但是, 大学毕业生的数量也会显著增加, 接踵而来的就是大学生就业问题。2003年高校首批扩招后212万大学生已走向社会,2004年又有280万大学毕业生完成学业走出校园,较上年增加68万人,增幅达到32.1%;2005年达到340万人,较上年增加60万人,增幅达到21.4%。

届时毕业生总量为扩招前的2.9倍。[1] 同时再加上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再就业,以及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大学生就业的现状将异常严峻。

据教育的统计,从2002年开始,随着高校扩招的大学生陆续毕业,大学生就业率在不断下降。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145万,6月初次就业率64.7%,与2001年同期相比下降5个百分点,到2002年底,就业率上升到了80%。

2003年的毕业生为212万人,经党中央、国务院的全面统筹、多方协调,加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最后的就业率本科院校为70%,高职专科学校就业率为55%。2004年大学毕业生为280万,初次就业率本科院校为61.3%,高职专科学校就业率为40%。

2004年9月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本科院校就业率为73%,高职院校为61%。[2] 2005年,教育部,希望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尽管如此,但有关专家还是认为上述数据有“水份”。 未来几年,将有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涌入社会,大学生就业形式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和大学毕业生数量的急剧增加,给大学生的就业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从而使大学生“ 就业难” 问题日益凸显, 成了高校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成因分析 现在社会上有关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教育产业结构与人才社会需求结构的错位,导致大学毕业生的结构性过剩。

随着科技迅猛发展和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市场需求结构急剧变迁,生产结构的调整日益加快,部分传统生产领域日渐萎缩,许多“夕阳”企业产品过剩,生产急剧缩减甚至关停,很多职业岗位被淘汰了。与此同时,另一部分新兴部门和企业则迅速崛起,相应的岗位也迅速增加。

当然,由于社会发展水平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中国社会的现实社会需求结构有一定的畸形性, “各领风骚数几月”的各种“热”就说明了这一点,但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却是实实在在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必然要求人才结构和质量进而要求教育结构和质量作出积极的相应变化。

然而,由于教育本身的滞后性和同样的一些复杂原因,我国的高等教育未能及时有效地调整专业结构,与那些萎缩淘汰的旧行业岗位需求相对应的传统专业并没有及时得到缩减,甚至也在借扩招之机而大量扩张,这就造成了大学生所学专业与社会需求的错位,有者不需,需者无有,从而导致结构性待业。 二、大学生及其家长错误的择业观念 现在的大学毕业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在择业取向上多数希望到环境舒适、工作轻松、待遇丰厚、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地区工作。

不愿去经济欠发达地区,不愿去生产第一线。由于毕业生缺乏吃苦精神,就业观念陈旧,择业定位偏差,使毕业生就业难的矛盾更加突出。

第一、择业定位偏差。追求“精英岗位”,无视“大众化岗位”。

这种择业定位上的偏差,必然陷入就业难的误区。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毕业生应该面向“大众化岗位”。

如果不纠正择业定位上的偏差,那么就难于从择业误区中走出来。第二、缺乏创业精神。

国家及各级政府十分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但多数毕业生满足按部就班,只希望找一个好单位,做一个好员工。

缺乏开拓创新胆识,缺乏艰苦创业精神,没有“自己当老板”的意识,不想自主创业。 其余部分。

5.大学生就业与法律的论文

大学毕业生进入职场,首要大事便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由于目前存在着就业难的客观现实,某些用人单位动辄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甚至随心所欲———或者随意处置双方的法律关系,不是拒签劳动合同,就是在订立的合同条款上显失平等;或者不合理地加大工作指标、压低劳动报酬,甚至不给劳动者缴纳“四金”。因此,学习与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今后畅行职场的必修课。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我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目前仍有某些用人单位逃避约束,以各种借口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此,有关专家对劳动者提出两条建议:与其“任其宰割”,不如趁早远离这样的单位;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签约过程中具有知情权《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

知情权指劳动合同当事人了解有关信息的权利,通过当事人行使而实现。 换句话说,《条例》虽未规定当事人有义务主动告知对方每一个与工作有关的细节,但只要对方询问,就必须提供有关信息,而且,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以避免欺诈等情况的出现。

劳动合同必具七项条款《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专家建议,签订合同时,劳动者可参照单位和社会的平均标准或一般标准。

同时,国家对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时、劳动安全保护等所作规定,也可作为参照。另需指出的是,社会保险在我国属法定保险,因而未被列入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定金根据劳动部《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违反规定的,应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本人。

最低工资不包括四项内容 晨报记者在今年5月曾经报道,本市一些单位、企业每月支付员工600元工资,其中包含交通费、伙食费等所有费用。这些用人单位称,600元工资已高于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535元,因此符合国家政策标准。

对此,本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最低工资不包括4项内容,即企业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所发工资数额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要看除去上述4项内容后是否低于535元,如果低于该标准,劳动者可拨打电话83666向劳动部门投诉。

超时工作与加班费据悉,某些民营企业尤其计件制单位,经常加大生产指标迫使劳动者工作10小时甚至更长时间。 对此,《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亦即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另外,如果劳动者同意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其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劳动报酬(休息日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劳动报酬,法定休假日则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劳动报酬)。 对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

非沪籍毕业生在沪就业也须办理“三金” 外地来沪就业的某高校毕业生应聘一家私营企业,但企业以该毕业生无上海户口而拒绝为其缴纳“三金”。 对此,有关人士指出,根据《上海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有为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在职人员有为自身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在职人员由所在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对于没有上海户口的外地员工,可凭借人事局办理的居住证(居住年限标明一年或一年以上)要求企业帮助办理养老保险;没有居住证者可持外劳力就业证,办理外劳力综合保险。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均为公司承担养老保险22.5%、医疗保险12%、失业保险2%;个人承担养老保险7%、医疗保险2%和失业保险1%。

试用期不能单独约定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约定的特定期限,而现在有些单位却将试用期作为获取廉价劳动力的一个手段。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

6.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应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论文2000字

认清就业形势,把握个人追求,结合社会需求。

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知识水平,注重能力培养。敢于推销自己,成功就业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论面对当今的就业形势,如何进行职业生涯设计 就业是一个敏感的社会性问题,是民生之本。大学生的就业牵涉大学生本人和千家万户的利益,牵涉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每个大学生都面临就业的现实,而且就业的形势又十分复杂。因此一个尖锐的问题就摆到我们面前,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职业生涯设计。

首先要比较充分的了解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我们的择业和创业应该适应时代的需求。既要追求自己的职业理想,更要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

因此充分了解和把握我们当前的就业形势是理想就业、奋发创业的重要条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业在就业的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就业压力较大。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我国的人口基数大,需要就业的人数多,就业高峰持续时间长。最近几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已经步入大众化,大学生的就业高峰与社会的就业高峰重叠,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开始凸显。

就业的机制有待完善,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依然存在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作用。用人机制还不健全仍然存在很大程度上的计划安置,人才流动机制有待改善,另一方面劳动市场发育不完善,劳动力要素配置还未达到完全优化,三就业观念有待更新,当前就业问题上,许多人就业观念滞后,缺乏主要择业创业的积极性,且不从自身条件和实际出发,就业期望过高。

通过对当今就业情况的了解,让我们感受到就业形势的严峻。本着良好的结合自身职业追求件与社会需求宗旨,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学习,做好职业规划。

想想当今时代对人才的要求,虽然要求各种各样,但是最基本仍然是专业职业技能,可以说这是对每一个求职者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各种工作的最基本需要。试想一个人连自己领域的基本知识都一窍不通,那么还怎么去开展工作?因此,我们首要的任务仍然是努力学习专业知识。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不能被所谓的“大学学习的很多东西以后基本用不到”所迷惑。

现在我们所学的可能以后不能直接用到,但是大部分工作时的后续课程都需要现在的知识,想一想有多少我们熟悉的人,在走向社会进入工作以后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学好基础东西。小涛马上就大四的毕业了,课程已经都结束了,出去找工作了,开始他来到一家合资建筑公司,来应聘的人很多。

他凭借自己非凡的口才,灵活的交际能力,经过层层筛选最终成为公司的一员。上司看他办事能力很强,半年之后,让他管理一项小工程。

小涛欣喜万分,一切好像和预期的一样,工程顺利竣工。几天之后他接到通知去上司办公室,他以为这次会得到奖励。

可结果出人意料,他被停职了,原因是施工工人偷工减料,而他自己因为专业知识不足,未能察觉。因此造成事故。

思考之下不难发现,他失败就失败在忽略了基础专业知识的学习。毕竟那时工作的基本筹码,发展的前提。

众所周知的,现在的用人单位除了看基本知识水平的同时,对综合能力的注意有很大倾向。也就是说他们不再单单看文凭,很多时候要考虑应聘人的行政办事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以及是否取得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等。

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就不能单一的学习基本专业知识。要比较广泛的涉猎其他知识,例如,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努力拓展自己的见识和人际关系网。通过参加学生会和社团活动,培养一个良好的处理问题方式以及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为以后的就业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张某,毕业也一所很不错的学校。凭借优异的学习成绩被推荐到一家国营企业工作。

在工作中他勤劳认干,每次工作都完成的很出色。因此深受老板赏识,2年后被升为部门经理。

这无疑是个好的事情。谁知再新的职位工作一段时间感到力不从心,究其原因是因为现在的工作和以前有很大的不同,不在是自己一个人的工作,而是要管理大家充分的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面见各种各样的客户。在这方面他显得很困难。

我们想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他的大学生涯中,一味的追求学习,忽略的能力的培养。

才会在工作中面对各种情况不知所措。因此我们要注知识与能力的统一。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各行各业飞速发展,社会日新月异。

时代带给我们各种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也导致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的更高要求。创新的思维被引进各行各业,成为企业最顽强的生命力。

也成为高级人才的一项新的指标。可想而知,如果一个行业一直是一个陈旧的路线,那么他就无法适应时代的潮流。

该将如何发展如何生存?鉴于这样形势,我们在现在的学习生活中就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更多了解吸取先进的思想先进的经营理念。并且勇于把自己推销出去。

总之,面对当前的就业形势。首先,我们要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广泛的涉猎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同时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7.浅析在校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为新时代的一名大学生,我们接受的是最好的教育,我们站在时代与新思想发展的前沿,应该说我们看事情要比同龄人深刻与透彻得多,经历的事情也不够多,而致使他们的权益受损害,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符合他们理想的世界。

但是很多时候不少大学生有着很强烈的理想化思想,毕竟接触社会不多,在这样的一种心态下,很多时候他们会忽视社会的众多阴暗面,在很多大学生的实践和就业过程中就存在着不少这样的问题,他们缺乏一种保护自己的思想而现在的大多数高校都通过成立学生权益维护中心切实保护学生的权益。

8.求一篇题目为 劳动合同法于大学生就业的论文 急

<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 前言: 在选修这门课程之前,是“劳动法”与“就业”这两个词吸引了我。

应该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不同于政府分配主导的计划时代的大学生。今天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相比以前更加严峻,竞争更加激烈,关系更加复杂。

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学校并没有为我们专门开设这样一门公共法律必修课程,让大学生们在进入社会之前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降低未来劳资纠纷的解决成本。

在这里,首先要感谢法学院的TF老师,她开设的这门《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她耐心和细致的讲解让我们明白了许多和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知识。

有时T老师给我们解释一条法律法规,听了以后会有一种突然明朗的感觉:原来还可以这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最后一节课,T老师找来了一位在某公司担当法律顾问的高级律师来给我们讲解现实生活中他所遇到和处理的一系列真实的法律案例,一边讲解案例一边向我们介绍相关法条,使我们对法律法条的理解更加深入,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也使我们对法律法条的理解从字面回到生活。 最后在这门课程结束之际,唐老师叫我们写一份论文形式的对学习这门课程的一些理解和感悟,可以就法律法规中的某个法条谈谈自己的看法,也可以写自己学习这门课程的感想。

作为在读本科生,而且结合本课程的特点我应该写一篇有关大学生就业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问题的文章。但我考虑了很久,觉得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也快两年了,在这两年的运作中,应该说在逐渐的趋于成熟,作为在读本科生的我们应该说通过一定学习,掌握正确的方法,解决劳动纠纷相对来说不是特别棘手。

所以,此文我想谈的是有关《劳动合同法》在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中的运用。众所周知农民工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据调查,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 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中国三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贡献,然而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我个人认为是相当的薄弱,对改革贡献最大的人,却享用的最少改革成果,这不能不说是有失公平。

此文就此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此乃此文开篇前言。

XX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正文: 农民工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前言部分我已经用了很多文字说明此文的方向和写作原因,在此我就不再絮说,直言主题。) 且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很多都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手段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附带一定的措施作为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我上网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到农民工也被包括到新《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的当中,那么我这其中就有一个疑问:作为知识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一类人群,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一般较为薄弱,很多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损害;而且即使意识到老板的不合法行为,很多农民工却只能采取忍气吞声的做法。

那么如何能够保证在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法律能够及时的介入并对农民工进行维权呢? 先说说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我有很多亲戚都是农民工,包括我的父母。他们大多在建筑工地上打工,他们有的在工地上干了快一年了,据我所知,老板从来没有和他们签订过劳动合同,他们甚至都没有意识到:我一个在工地上搬砖头的农民还能和老板签合同?这应该和我们国家的普法宣传力度有关。

以前包括现在我都认为,我们中国现在还没有资格成为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尽管媒体和政府标榜依法治国,但事实又是另外一回事。言归正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老板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不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然而事实上,他们得到的仍然是那么多工资。

作为农民工的他们,根本奢望不到双倍补偿。因为他们需要这份工作,中国农民工太多了,老板会说:“你要想签劳动合同就走人,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老板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在规避他的责任。农民工在这个时候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显得无力维权。

从现实实际中看,这个时候法律是不是在他们这一类人群中已经失效了呢? 读者可能会说:“这个时候法律并。

9.大学生保护自身权益的途径论文1000字

1.题名规范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 2.命题方式 3. 撰写 英文题名的注意事项 ①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 ②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 ③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 ④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 。 ⑤在论文的英文题名中。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

作者

1.作者署名的规范 作者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有时,作者姓名亦可标注于正文末尾。 示例:王军1,张红2,刘力1 (1.**师范大学物理系,北京 100875 2.**教育学院物理系,北京100011)翻译作者及其单位名称的注意 [事项 ①]翻译单位名称不要采取缩写,要由小到大写全,并附地址和邮政编码,确保联系方便。 ②翻译单位名称要采用该单位统一的译法。 ③作者姓名按汉语拼音拼写,采用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字,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字,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姓氏与名均不缩写。 例如: LI Hua(李华),ZHANG Xi-he(张锡和),ZHUGE Ying(诸葛颖)

关键词

1.关键词规范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通常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一般每篇可选3~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按词条的外延(概念范围)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关键词一般是名词性的词或词组,个别情况下也有动词性的词或词组。 应标注与中文关键词对应的英文关键词。编排上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 关键词应尽量从国家标准《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 2.选择关键词的方法 关键词的一般选择方法是: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出现频率较高且比较关键的词)中选出来。

正文

1.正文规范 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分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小逻辑段,一个小逻辑段可包含一个或几个自然段,使正文形成若干层次。论文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五级。 1.参考文献的规范及其作用 为了反映文章的科学依据、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以及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正文之后一般应列出参考文献表。

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所有引用别人的观点或文字,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都必须注明出处或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致谢

一项科研成果或技术创新,往往不是独自一人可以完成的,还需要各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在许多论文的末尾都列有"致谢"。主要对论文完成期间得到的帮助表示感谢,这是学术界谦逊和有礼貌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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